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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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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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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q0127
告不成, 法律上寫得很清楚, 除非mokog123出示真實姓名, 而
針對這個名字罵, 最後還要證實兄的真實身份才有可能成立, 所以
網路上的毀謗罪很少成立過, 除非指名道姓













PS: 那麼以後我要開始注意了...因為我是用真名~
舊 2004-04-30, 01:04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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