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ojone
太多以 "責任制"來藉故不發加班費或苛求員工的老闆
"責任制"最近是一個好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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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就是主管不負責任制。
明明主管應能約略估量每個人的產能,事情需多久做完?然後把時程排下去,督促員工在合理時間內做完,並向老闆(客戶)討論報告訂單排程。
但碰到差勁主管,就一個勁地猛塞訂單,做不完延怠出貨導致罰款賠錢,就「都是員工的錯!員工要負責!」。這種主管固然差勁,相信這套說辭的老闆同樣沒救。
台灣ERP導入容易失敗,有時問題就在於高階主管不希望「主管不負責任制」變成「主管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