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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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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usher67
遵守交通規則還是會被開單,希望我的遭遇是特例!
我在高速公路一向不超速(3000元不算少),
我都以95-100的時速開在最外車道(限速110就開105-110)
以前2高還是限速100時的某個夜晚,我還是開95-100,
連大貨車都不斷超越我,突然間一台警車突然打開警示燈
攔我停車,他說我超速,偵測速度為128.
我說不可能,128與100的感覺差很多,我不可能會這樣開,
他說偵測器就是128.我問有沒有照相證明,他說不必相片就可舉發.
誰知這數據是哪輛車的,不歸零直接栽贓.我跟他說很久都沒用,
於是3000元就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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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形 我16號才遇到 在南二高 過關廟休息站
一台警車突然攔下我 拿了我的駕照 要開罰單~我一頭霧水 什麼原因要開罰單
"背背"說你超速啦~ 指儀器的給我看 "127" 見鬼啦~~怎可能!!
我車子有定速系統 我都定110在跑 (車子轉速表約在115左右)
而pda上的gps也顯示時速在110
再加上後座我老婆的雙眼(死叮著時速表在看的人)和我那未滿三個月的小宝宝
怎可能跑"127"~在一陣錯愕及氣憤下 還是收下紅單
就這樣被栽贓 能怎麼辨呢?
三仟元 我可買好幾罐奶粉和尿片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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