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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ayorin
現在台灣的情況好像是發行商騎在出租商的頭上,出租商們已經是有苦難言
如今連發行商搞出來的爛攤子也被要求連帶負責是否會要求太過...
出租店們又能給發行商施以什麼壓力?? 拒進這支片子...??把該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
到最後吃虧的還不是出租店本身
我覺得有什麼訴求直接針對發行商即可, 沒有必要牽連無辜的出租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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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群體惡搞發行 "戲院版無間道3"
有出租店也是隨後以港版讓消費者"補看"
以後減量進群體片以降低損失
台灣消費者的"沉默是金"
才是片商惡搞的支持力量
如果花錢又吃悶虧不出聲
倒楣永遠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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