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inghong
大家應去出租店租群體的追殺比爾, 看完之後以商品有瑕疵為由, 要求退錢或改換別的片子, 讓出租店對發行商施加壓力.
|
現在台灣的情況好像是發行商騎在出租商的頭上,出租商們已經是有苦難言
如今連發行商搞出來的爛攤子也被要求連帶負責是否會要求太過...
出租店們又能給發行商施以什麼壓力?? 拒進這支片子...??把該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
到最後吃虧的還不是出租店本身
我覺得有什麼訴求直接針對發行商即可, 沒有必要牽連無辜的出租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