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高速公路的限速對小轎車來說確實不合理,不過我們的駕駛人道德觀跟駕駛觀念加強前,確實也不應該開放速限!在國外內側的低速車輛,會自動讓道給後方高速車輛行駛,我就沒碰過幾次在台灣有人會讓道的,根本的問題在於我們的考照不是使用路考,而是使用場地考試,這樣產生了一堆有駕照卻不會駕車,或是會開車卻看不懂路標等等的駕駛人,義大利人有定下一定的規矩,例如高速公路超車只能從內側超車,內側車速慢的車子應讓到外側等等,哪像台灣一堆爛駕駛人,霸著內側車道給你開60~80,這樣會被人罵GAZO(不知道怎樣拼唸起來同音,意同E04)~~
事實上大卡車等大型車輛,應該給予更嚴格的管制,再義大利開4小時的卡車司機必須找休息區休息一個小時,這在義大利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警察都會抓很緊,另外還有卡車行走的路線與限速,例如滿載跟空車的限速都不會超過80公里,在卡車後面都有寫明速限,如果超過速限將會給予重罰,個人認為大型車輛因為操控性不良與慣性過大,應該給予更嚴格的處置,罰單最好是能由6-10萬,且最嚴重最好可以吊銷雇主的營業執照,避免有人強迫司機鋌而走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