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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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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小弟在政治討論區提到
司法法律是不是不公正? 有網友提到不能這樣果決地說
我也沒有資格這樣批評,他說到司法法律的判決流程,沒有一段長時間或幾年是很難判
得完美的,大概是這個意思;但是我們司法制度是否對那些加害者有更多的人權保護咧!
看了太多的睜眼說瞎話的事了,還有打人的喊救人的也有,反正推的一乾二淨,大不了裝
瘋賣傻一番,還有我覺得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這一點相信很多人都說過,一個殺人犯,
殺了人,司法幾年後才定罪,這樣的速度 追不上受害者及其家屬的期待,小弟的淺見啦
大家可以再補充補充,有謬誤請給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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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花謝了春紅,太匆匆!
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
胭脂淚,相留醉,幾時重?
自是人生長恨水長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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