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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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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浮世
文章: 943
小弟上次賣了一隻手機給A(代稱)...
A給他媽媽使用此手機....
他媽媽買菜時...被搶!(怎麼會那麼巧?)
搶匪把此手機拿去犯案....
我明明把sim卡拿起來了....
但還是以關係人被傳...(why?)
從高雄被傳到北投去說明(真的是搶匪的話,搶的錢還不夠付車錢....)
雖然最後證明沒有涉案,但真的受夠了。。。
看到一些警察的嘴臉!

如果,真的經濟有余餘,建議帶個律師去!
或帶個"有影響力"的朋友去,不要被警察吃死死的..
有些警察會虎沒有經驗的你,小心!!
舊 2004-03-23, 07:5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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