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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GEN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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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2
很簡單:
要親情~就慢慢等.有可能到最後一毛錢也拿不到~~
要拿錢~就不要考慮親情.手腳要快.拿這本票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房子如還在你母親的名下就可以拍賣償還.就這麼簡單.必竟這不動產是你父親留給你的.你祇是拿你應該拿的份~一點也不過份.就看你自己要不要做而已~~
PS:重點"你祇是拿你應該拿的份"
舊 2004-03-12, 03:1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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