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了一部香港正版dvd,結標後一天收到檢舉通知
不知道我是結標完被有心人檢舉,還是被雅虎萬中選一挑到??????
然後另一封管理通告信引用了以下條文:
◎您不得出售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專利等權利之侵權物品
依著作權法規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之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例如平行輸入的軟體、CD、VCD、DVD、書籍及其他出版品(俗稱水貨),亦會侵害著作權人之權利。
還警告我說如果再犯可能會被停權
條文我是不懂啦,但看到有人在賣數不完的港版,一區甚至盜版片都沒事
更誇張是有人根本直接從香港出貨的說,
流覽一些相關討論,有人更慘忽然被停權,遇害的人只能認栽
看來我今年果然犯太歲,開年到現在沒過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