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PPP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ioushen
別傻了 , 你還要舉證警方是使用不當的方式來取締的 ...
請問你如何舉證 !?
除非是固定式照桿 , 而前方沒有放置 "前有照相取締" 的 , 否則你大概
沒什麼申訴成功的機會吧 ..
遵守交通規則 , 是無時無刻的事情 , 不是只有在看到警察的時候才有交通規則 .





http://www.pczone.com.tw/attachment...=&postid=445928





以下照片轉載自
http://home.pchome.com.tw/team/lih0309
網站


舊 2004-02-18, 02:05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PPPP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