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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DVD燒錄器 錄放影機IP魔咒 我業者更難擺脫
2004.02.16 工商時報
DVD燒錄器 錄放影機IP魔咒 我業者更難擺脫
宋丁儀/台北報導
光碟機業者無法突破國外專利擁有者專利網,因此權利金始終是業者心中的最痛,隨著DVD燒錄器和DVD錄放影機市場興起,DVD權利金問題更將侵蝕光碟機業者獲利,另一方面隨著今年雙層(Dual Layer)將成碟機標準規格,擁有其專利的廠商勢必更佔優勢,並防堵過去在CD-RW和DVD-ROM台系晶片業者技術突破的覆轍,緊抓專利不放,未來晶片廠要突破專利勢必更難。
過去台系光碟機製造廠之所以能坐大,靠的是晶片業者技術突破和大量生產,才得以壓低成本。不過,由於DVD燒錄器是藍光產品商品化之前,最後一項光牒機產品,歐系、日系等專利廠商勢必力守此產品專利,避免再被台系業者攻陷。
日系廠商便表示,DVD燒錄器的專利權(IP)保護上將採取更積極的手段,不惜興訟以赫阻台系晶片廠切入。
先鋒光儲存市場部部長于緒洋也映證此觀點,他表示,過去國內光碟機廠與IC 設計公司合作,讓日商在CD-ROM、DVD-ROM節節敗退。不過情勢在DVD燒錄器戰場則不同,包括恩益禧、飛利浦和先鋒將採較以往更積極的防堵策略,包括晶片設計等專利權保護,以防止產能殺低價格的惡性競爭之路。包括東芝、飛利浦皆是採用各自獨特的讀取頭和後段讀寫晶片,先鋒更是將藍光技術納入其中,以求設計一體成形,防堵台系晶片設計者故技重施。
這也是光碟機製造廠在DVD急著尋求與IP擁有者合作的原因,一方面能導入技術快速切入市場,一方面避開侵犯IP爭議。如目前與飛利浦合作的明基、廣明,與先鋒合作的華碩,與新力策略聯盟的建興,這三家IP廠商皆便是所謂的三C成員,期望能獲得某種程度的IP保障和權利金彈性調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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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何必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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