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說軍隊是不能夠解散的,
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後,同盟國要解除日本的武力,但日本堅持要組織自衛隊,保留住有守禦能力的武力。這是為什麼?
你家的大門窗戶甚至機車汽車會因為反正不管甚麼鎖小偷都打得開而不裝鎖嗎?
還有就是軍隊就算不用來打仗,還是有很多的用途,
91年梨山大火,國軍動用了特戰營去幫忙滅火,
90年阿瑪斯號貨輪於墾丁附近觸礁漏油,國軍出動了四千多人次不眠不休去幫助清除油污,成效卓著。
90年桃芝颱風救災。還有89年的象神颱風。
88年921大地震時幫忙救災。
88年的口啼疫疫情嚴重,國軍官兵把一車車的死豬載走焚化。
平常的護魚,山地救難,環境大掃除等就不多佔版面。
舉凡天災人禍,國軍都會插一腳幫助人民趕快從災難中走出來,
這樣的大功用,怎麼能夠因為一場不知道會不會打,打了會不會輸的仗而解散呢?
每年國軍幫國家快速從天災人禍中恢復所省下來的銀兩,讓人民快速的回到工作崗位,這無形的經濟效益真的是無法估量的。
國軍救災照片(轉貼至化校)
第二針對醫學院學生逃避兵役是不公平的論點,
我想醫學院在大學院校中要考上的成績一般都是要成績很高的,
去唸醫學院的人不是用功過人就是聰明過人,
當別人努力在前面而有辦法去鑽那法律漏洞時,怎能說不公平呢?
夠本事的,就自己去鑽那個兵役制度的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