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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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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86
我是在做便利商店的(但不是7-11)
我的建議是盡量不要這樣做啦
因為發票的處理程序與現金不同
如果處理不好
當班人員就必須賠償
200元是辛苦了3 4個小時而得來的結果
各位不希望將自己的方便
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吧
這種消息 看看就好
舊 2004-02-06, 09:36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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