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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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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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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ug0123
一句話

為了面子 去找條子 要告案子 但是可別輸了裡子


我記得農曆年前某新聞台的電視專訪
許X美說一定要告蕭大陸
柯X海勸他不要 他說本國ㄉ法律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告刑事不好 告民事太久 等到你告到ㄌ 也人老珠黃ㄌ
青春都浪費在這上面 不值得


好像柯先生自己一天到晚告人告不停喔

不過就因為上網起口角就要告人

會不會搞的太嚴重了?

大不了不看不回應就好了,何必呢?

我也算是老骨灰嗎?
舊 2004-01-30, 04:55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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