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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hifiy adsl 於11月10日解約,換成其他isp,
前幾天帳單來了發現11月還是收整個月的費用,
我就打123詢問.
小姐說那是收了整個月的費用,我問11月才用10天
為何收整個月的費用,那小姐才說多收的部分下個
月的帳單中會打消.我說那何不直截了當收10天的錢
就好了.小姐解釋說是因為帳單處理來不及才先收整個月.
總之就是找一些奇怪的理由搪塞.
奇怪的是中華電信為何要先多收錢然後才退款?
如果人數多的話這就是一筆可觀的費用,這筆費用在一個月
中可以生利息,可以轉投資,可以現金週轉,那為何不將此用途
獲利所得分給我們?
我要求更改帳單不願溢繳費用,那小姐說這樣也可以,
要帶身分證及印章到櫃檯辦理--這不是擾民是什麼?
誰會為這3百元特別請假去櫃檯辦理?我問--你可不可以
再補寄正確金額的帳單? 那小姐毫不考慮地說--不可以
反正就是要多收你的錢,如果你不肯,就用繁瑣的程序整死你.
其實多收也沒有什麼,因為下個月可從電路費中扣除,
但不爽的是中華電信的處理態度以及老大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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