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勒! 當本人看到這篇時差點昏倒.........
本人就是 n大師口中的受害者(et031672),不過我實在很佩服大師的想像力
居然能無中生有,編出一個不存在的事實

。不過大師啊,要編故事也要合乎邏輯好嗎?
基地人員又不在我們銀行上班,他們要怎麼 集體金融犯罪啊?
還有,承蒙您的厚愛,本人雖在銀行上班,但並不是作核發信用卡金額的工作,那種是只有科長才有的權利,本人權利沒那麼大 ...

(我只是一個小小的徵信照會人員啊

)
另外,n大師,在下完全不認識你,所以請不要用朋友相稱,在下高攀不起神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