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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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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結婚當晚, 是分床睡的. 由此點就可看出她倆日後一定是個悲劇. 所言不差, 在日後生活的日子裡, 男方每日只會坐吃等死, 酒肉朋友為伴, 完全不照顧家庭. 而她則為了要維持生活努力的工作著. 最讓人不削的是, 男女交歡本就應是你情我願, 而不是義務. 就在她不從的情況下, 他開始了每日隨他高興而強暴她的獸行.
事情的發展有時是出人意料的, 就在這煎熬般的日子不知過了多久後, 她懷孕了. 生下了一個健康的兒子. 她本以為有小孩後此人會改變其性情, 但她錯了. 他依舊過著找到了長期飯票的日子, 只不過…. 現在此人多了個籌碼.
在第二個兒子出世後(我真的很難想像她當時是怎麼保持每日正常的思考邏輯), 雙方的關係因歲月累積而到達了極點, 兩個人時常打架, 他把她打到趴在地上, 她則因生物瀕臨死亡前掙扎的反應, 反擊回去. 終究雙方家長在了解到情況的危急後, 答應離婚.
但事情並不是這麼簡單. 此人要求女方”生”出一間房子, 一台車子. 作為簽協議書的條件. 在無法選擇的情況下, 她竭盡所有的答應了, 與完成了此人所要求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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