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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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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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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LI88
嗯!
有人說懲處太重,有人又說太輕,這種事怎麼處理都會有人不滿意!


沒錯..所以該由公司法與司去來公正..而不是媒體與語論來判決..
君不見一堆"問題型"政治人�**晹b電視上與政壇上活躍.....這真是差別真多..
只能說那127條人......不夠力
不過說真的..這串上真的有很多人不知內情.就由客觀印像來評判了....
不過在這有幾點可以小論一下...
若真馬上將這127人全開除....請問..誰來馬上補上?您上嗎?
沒錯..犯罪開罰天經地義..連我都叫好 ...不過..捷運是一個半公半民的公司..
公司的營運是服務民眾為"主"...而非一般廠商以利為"主"
今將127人全開除..誰補?很多地方不是工讀生說上就上....
這期間的服務品質..絶對下降......你能想像..當你問出口.買票.票物等個種問題..
給你回答是:"不知道" 或是"錯的"............... 這可不是光華商場呀!
若今是維修人員..甚是全公司....您以後還有捷運做嗎?這之間的考量不是開除全部大家爽呀
在著..公司確實是台北捷運"公司"..非"公營",身份不同.只有等級上著是"公"份
其餘人員..只用公司法...由公司送法辦..理因非由市府與語論影響而直接判決
(雖然董室就是......................)
所以..要不要全開除與罰則法辦......其實由捷運公司審議就好.上方還有市府查核..自會做對服務全民有利之動作........至於公不公......常看新聞的話.....答案是很明顯了.
舊 2004-01-10, 08:30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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