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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o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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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位台灣中部,舊名「大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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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hc888
關於這一點我有話要說
之前也是因為這樣,我才笨笨的去健保局查詢欠費與補單(因為失業2年沒有加入第六類),不過,等補單出來,就不是這樣了(還是有把滯納金算在內)
承辦人員說:您可以分11期繳納,然後等全部繳清後(1年),再填寫滯納金異議申請書提出申請
真是
後來我去查詢相關條例文件,發現如果要申請滯納金異議,必須符合"地方政府公告中低收入家庭標準"才能提出(我可以申請),並且還要去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申請符合證明
試問:你會為了這1仟多元,先經過1年將積欠的保費繳完,然後再去公所往返奔波,提出滯納金異議申請?
雖然台灣的健保比其他國家便宜,不過,有人會因為這樣,而特別去國外生病或看病?
健保從實施以來,連年虧損,雖然如此,該單位的職員每年的年終獎金卻高出一般公職人員,美其名是"績效獎金";試問一個公職人員有在算"績效獎金"的ㄇ?
"雖然台灣的健保比其他國家便宜,不過,有人會因為這樣,而特別去國外生病或看病?",話說相反了,是那些華僑寧願繳個健保費也要飛回來看病
,健保虧損主要是採買藥物(台灣人很多有逛醫院習慣)跟一些不肖人士鑽漏洞,可不要因為健保局人人有年終就說是政府讓健保局公開污錢,台灣政府就是不敢找大老虎開刀,還有就是很多人利用特權關係,但是健保局還是存在必要,只是財源就是那些,誰叫很多人有錢人死也不繳稅,
還有其實地方政府有時也是有選擇性的處理,就像是這種沒有表現在實質上的工作是沒有人作的,大家還是只會作有人看的部分如台北市的一座一億多的電動天橋,如果拿這一億多來幫忙繳保費不知道有幾個人受惠
     
      
舊 2004-01-09, 03:36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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