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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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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我是覺得如果明文規定當成福利給予的話, 應該是可以的, 不然一堆業務吃什麼?那些高科技人才配什麼股啊!?

其實我倒覺得有很多時候應該給一點正面的鼓勵, 不覺得現在罰的越來越多, 獎勵越來越少了嗎!?要你去一家公司, 做的好是應該的, 做不好就要罰的, 多少心裡也會不服氣, 最後變成敷衍了, 也是很不好.
舊 2004-01-09, 12:40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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