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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車不付錢 捷運站務員爆集體揩油
【記者董智森/台北報導】
台北大眾捷運公司站務員涉嫌於搭乘捷運後,利用職務之便,將自己使用的悠遊卡在扣款機扣回已支付的款項。捷運公司稽查發現至少有一百廿七名站務員涉及。 廣 告
市府捷運公司、人事處、政風處及法規會等日前特別組成專案小組,昨晚決定加重處分,決議先以行政處分降一等,法律責任則移送檢察機關追究。市府發言人、新聞處長吳育昇說,捷運公司發現弊端後即向市長馬英九報告,馬英九要求依法懲處,不能寬貸。
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說,這一百廿七名站務員每天利用搭乘捷運上下班,到站後,再利用站務員的職權,操作扣款機,把自己的悠遊卡已被扣除的使用款項扣回,變成不花錢即可搭捷運,去年十二月底,內部發現扣款失誤次數過多,才發現這一弊端。
他說,以悠遊卡的高科技功能,不應有這麼高頻率的誤失,稽查人員發現問題似乎出現在內部,顯示人數不少,研判可能是有人先利用這一方法扣款,再「吃好鬥相報」,變成這一失當的行為是集體的,再暗中查察後,找出一百廿七人,由於查出的時間不長,估計損失約六萬餘元。
由於悠遊卡偶有多扣款等現象,乘客發現時,可立刻向站務員反映,站務員會打開電腦查證是否屬實,如屬實再利用扣款機扣款,乘客即可免於損失,但這一百廿七名站務員卻利用有權使用扣款機之便,扣除自己悠遊卡的款項,變成搭乘捷運不要錢,也有貪瀆之嫌。
蔡輝昇說,大眾捷運法規定是沒有優待的,所以捷運公司的站務員搭捷運和一般人一樣沒有優惠,使用的悠遊卡也和一般乘客一樣,他們多數利用搭乘捷運上下班,依常理判斷,自己扣款應已有一段時間了,不會僅是被發現的這十幾天,但捷運乘客一天有九十幾萬人,站務員的卡和一般乘客的卡無從分別,所以調查時有些困難,還會深入追究。
蔡輝昇表示,這事件讓人痛心,考績降一等的處分約少去一萬多元,但是否還有其法律責任,必須由司法單位判定。
心得:剛剛看新聞,有位匿名變聲的員工說到,之所以會這樣做,
是因為"
身為捷運員工搭捷運還要錢 "心生不爽,才集體搞出這種事情

社會變了.....人心病了.....
好像只有捷運員工才有繳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