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菸酒公司調降空酒瓶回收費
元月一日起由三元降為二元
台灣菸酒公司指定回收之空瓶(標示有退瓶費),自九十三年元月一日起,消費者將乾淨無缺之空瓶繳回各「回收點」:包括各銷售菸酒之便利商店、超級市場、雜貨店、台灣菸酒公司營業單位,無論該空瓶是「新標貼」(標示退瓶價格二元)或「舊標貼」(標示退瓶價格三元),各「回收點」之退瓶價格一律訂為二元。
自九十一年起,台灣菸酒公司為配合回歸稅制,所有酒類(包括指定回收空瓶之酒類),均為連瓶出售,售價已包含瓶價在內。台灣菸酒公司出廠酒瓶雖已繳交「容器資源回收處理費」,但為善盡社會責任、配合環保政策、珍惜資源,仍繼續辦理回收空瓶。為加強篩選回收瓶,提昇瓶支外觀及品質,需以人工方式剔除磨損瓶,基於成本考量及便利各「回收點」辦理空瓶回收作業,避免辨識「新標貼」或「舊標貼」造成困擾,自九十三年元月一日起,一律將原空瓶回收退瓶費每支三元,調降為每支二元。
為免影響消費大眾之權益,台灣菸酒公司已於本(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二、十三日於報紙刊載(日報三家、晚報二家)公告通知消費大眾,消費大眾手中如有台灣菸酒公司指定回收之空瓶,請儘速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全國指定回收點辦理退瓶費。
資料來源
http://www.ttl.com.tw/web/m_p06a.cfm?&LN_Id=0000000126
http://www.ttl.com.tw/web/m_p06a.cfm?&LN_Id=000000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