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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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PT=物理治療師
OT=職能治療師
ST=語言治療師
你也覺得向健保局e-mail 不錯吧?!
我昨天才剛寄一封,打算最近幾天持續寄....讓他們知道醫療專業不是只有醫生而已!
我寫的內容咬住幾點方向:
1. 如何證明醫師有能力執行需要學分認證、正統物理治療臨床訓練、及國家認證考試的物理治療業務?
2. 醫師與物理治療是兩種不同的專業,學校養成教育中所學的專業知識也不同。
3. 醫師執照不等於物理治療師執照!!
4. 此增修條文明顯違反已經立院三讀通過的物理治療師法第一條、第二條、第三十二條。
5. 此增修條文似乎有圖利少數人(基層的復健科醫師)之嫌。我覺得這點一定不能放過,因為公家機關最怕被冠上圖利某人的帽子。
我大概就朝這幾點著手,提供給大家做參考,希望大家一起寄爆健保局的信箱,讓他們也聽聽我們的聲音!
基本上台灣的物理治療生態真的是很不合理!哪有病患來做物理治療(並無看診)也可以被醫師charge的。一個病人只要PT,OT,ST都做,醫師就可以 charge 3次。
有哪一科醫師比復健科醫師好賺????也不用急診、也不用開刀,只要坐在診間問病人最近大便順不順、復健有沒有進步,錢就滾滾來???我們又不是他們的附屬品!!!
現在居然還得寸進尺,妄想用他那張專科醫師執照就代表有權力執行物理治療業務??到時候醫師也不可能親自來替病人做物理治療的(他們安逸慣了),只是給他們一個更好的理由來剝薛物理治療師罷了!
唉...一下子又發了很多牢騷.....
只是希望大家要團結啊!如果自己的權力自己都漠不關心,總有一天會落得任人宰割的地步!!
其實這件事負賤科醫師從86年就一直在吵這件事情
甚至有聽說過負賤科醫師到健保局申報給付時,為了
這件事向承辦人員拍桌子說:我堂堂負賤科醫師為啥麼
不能申報個人復健治療給付??
經過多年的努力負賤科醫師終於說服了健保局,通過這項
支付標準修正。
由個人的看法,目前公會發動連署的內容不外乎強調所謂專業分工啦?
物理治療師法規定啦?等沒有說服力的內容。試問在台灣現階段醫師
獨大的專制醫療體系中,除了殺人及安樂死有什麼是醫師無法執行的呢??
所以小小的物理治療業務算哪根蔥,只要是醫師都可以合法執行。
整件事情應該就『治療業務』去解決,一個堂堂負賤科醫師要執行
卑微的物理治療業務時,必先放下高貴的身段親切的替病患服務,
於治療結束時亦應該親自簽名以視負責,當然因為其身份已經降為
物理治療師,所以當天無法看診執行門診業務,如此負賤科醫師要
申請治療給付就必須要損失門診的診察給付,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從這方面下手方能降低殺傷力。
但是.....
人總還是要為五斗米折腰...不是嗎
不爽歸不爽
自古以來喊越大聲的人越躲在眾人後面..現在...
物理治療人員都以經被打壓成這樣
這時....那些有權有勢的人ㄋ.....
請幫幫我們這些無助又可憐的小物理治療人員吧....
想到昨天
我们科的醫生進然還叫我教它如何使用IFC.....
所以以後下午電療的部份它來就好
真是笑死人了......我看牠也只是說說而以
真的要叫它們這些養尊處憂....只會耍耍嘴皮子的人去做這些卑微的工作......
我看 ......阿婆生子......加拼喔........
所以我說......台灣的物理治療業不進反退.......
以目前現況來看.....想要跟上美歐.......下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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