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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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貼一篇最近的大笑話吧
關於健保新增條文,醫師可執行物治、職治的事情。根據我們和健保局的協商經驗,協商內容跟法案公布的東西是完全不同的,我們只是被當猴子耍而已。所以我們不能再寄望和健保局協商的機制了,應該反將他們一軍,把事情鬧大,告訴多數的民眾,這樣的法律是把民眾的健康當作開玩笑一樣!
若希望事情有進一步的發展,我想我們一定要搭上這班選舉的列車(選完了就沒人理你了!)請PT、OT、ST全聯會或公會、學會發公文給連宋競選總部,說我們要舉辦記者會或抗議大遊行,請連戰或宋楚瑜當我們的總召或發言人,並給他們明示加暗示說:「若他們沒有意願的話,我們只好再去請扁呂競選總部那邊的人幫忙,但是他們會少掉好幾萬張的票!」,相信這樣的作法是更積極而且有用得多了!而且經過這事件後相信民眾能更多瞭解何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聽語治療!
不說或許不知道.許多西方國家根本沒有復健科專科醫師的制度,美國有些州有,但物理治療不隸屬復健科,而是本身即為一獨立單位,接受各科醫師及Allied Health Carers (e.g. OT, social worker, nurse...etc) 照會.跟人說"physiatrist"(復健科醫師),人家不是聽不懂,就是以為是指 physical therapist.有聽過類似 Rehabilitation consultant 或 Geriatric specialist 的頭銜,但都只有管像中風,腦傷,及特殊神經病變(如MS)的病患.骨科問題的病患我不曾在 Rehabilitation Unit 中碰過.
聽說復健專科醫師可以執行復健業務的理由是:「因為偏遠、離島地區找不到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聽語治療師,所以只好由復健專科醫師來執行復健業務,這樣才不會違法!」
乍聽之下,好像挺有道理!!可是,騙肖ㄟ,連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聽語治療師都不去的的地方,會有幾個復健專科醫師去呢?
如果照這個理由來說的話,那是不是「醫師」也可以代替檢驗師、牙醫師、社工師、護士、藥師......,以後醫學院裡只要有醫學系就好了,其他的系設了也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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