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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nba比賽的合法衝撞區的話,應該是指籃下的那半圓虛線。
是在93-94年(還是94-95忘了)球季新訂的規則,因為在當時的nba重視防守的觀念下,每隊的得分好手的得分難度越來越高。
而切入籃下的灌籃或上籃,又常常因對方防守好手在籃下的站位,造成進攻犯規(代表性人物pippen)。造成得分好手往籃框進攻的欲望降低,比賽越來越難看。
所以更改規則,多了籃下的半圓虛線,在半圓裡的進攻犯規是合法的(小弟認為是在半圓內,防守球員製造的進攻犯規不算,不然進到半圓區,進攻球員就可以把防守球員推開而不被吹犯規了吧)希望可以提高比賽的可看性。
當然~~pippen更狠~~在半圓區外一小步做你進攻犯規~~藝術啊~~
如果不是nba的籃球比賽的話…
應該是指進攻球員和防守球員二個半圓柱體相交的區堿。在不相互侵權的範圍下的衝撞是合法的(就是不會被吹犯規啦)…這個解譯可以用在nba上。
所以應該是指nba的那個合法衝撞區啦…可惜~~英文我忘了~~
當時剛出來的時候是翻成進攻免責區啦~~英文應該是用直譯的~~但是~~我真的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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