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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vbpci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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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文章: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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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OLDMOUSE
不要啦
起碼要做10年牢
不值得


說的也是,的確是不值得..
因為國中的時候在班上就有這種風氣
雖然被打的不是我
被打的那個人可以說幾乎天天被打
而且是被一群人打
當時我一個人雖然看不過去,但我也沒辦法幫到啥忙
只有跟那個人說你去報警吧,不然就找機會把一個人打成重傷
讓大家知道你不是好惹的....
舊 2003-12-29, 07:3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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