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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n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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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聽說過有什麼東西被廠商規定"只能用在固定這台機器上" 的,
就算買品牌電腦, 也可以拆零件下來給別台電腦用, 唯獨M$ 的作業系統不行.
使用者買了後, 東西的使用權就歸使用者, 使用者高興的話拿小刀把CD 片
刮一刮放火燒了, M$ 也沒權力管, 更何況是"拿來給別台電腦用" 了.
如果M$ 因為這點被告了, 相信勝算也不高吧? 有過判例了嗎?
2003-12-28, 11:1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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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n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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