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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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ize
哼..有意思
在美國的小孩會比在台灣有更優勢的地位,請不必反駁這點,那就太酸了
那假設我想把我的小孩送到美國,而我又沒有能力,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向陳進興那樣強姦殺害一堆人,那[更生團契]什麼的也要把我的孩子送到美國才公平呀,為什麼他可以我不行,為什麼過不下去的小孩那麼多,一個只分幾千塊,就因為他老爸是陳進興,這小孩就可以佔去一般善良人極大的資源,用好幾10萬,還可以當abc,那我如果不比照辦理,那還有天理嗎??
那個宣佈要接手的牧師很偉大吧.後來性侵害別人才知道他以前拍***在混的,陳的老婆碰到他以後變得花枝招展,我們要不就承認沒天良是一種不變的血統,要不就是物以類聚.他是牧師,跟這些宗教團體是什麼關係??[更生團契]在這事用這麼爭議的方式處理,[更生團契]是什麼呢?
送到外國才沒人知道,才能生活絕對不成理由,紙絕對不可能包的住火的.花那麼多錢是為了這種理由,說的通嗎??大家都讀小學嗎??..合理懷疑是另有原因吧.
要是你錢太多發神經,你喜歡花500億送他們上火星,那是你個人的事,別人無權過論
但是公益的團體這種做法實在不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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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您所謂的酸是指什麼?
不過我小學畢業後就出國,直到大學畢業,工作了一年後才回台定居.
我從來沒有覺得我有比台灣的小孩有更優勢的地位.
如果您要像陳進興那樣強姦殺害一堆人讓小孩出國,那也可以,
不過您可能也要像陳先生一樣受到制裁,而您的小孩還會鄙視您一輩子.
至於佔去一般善良人極大的資源, 這些資源本來就是要幫助人,
難道幫助別人可以,幫助這兩位就不算幫助人了嗎?
還是您所謂的善良人不包括這兩位8歲及10歲的小朋友.
而且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這項舉動花了多少錢,我們只知道,
慈善團體多年奔走,終於替他們在美國找到新家庭,請問
這有侵害到您什麼了嗎?
您既然知道如果我錢太多發神經,喜歡花500億送他們上火星,是我個人的事,別人無權過論.
那更生團契作這件事,您又有何權力過問,請問您是捐了多少錢給了
更生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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