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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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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蓋先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Beverly Hills,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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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建議:

我都是兩粒充電電池一直用, 到沒電時拿去給充電器充
然後把充電器中的兩粒拿出來用, 週而復始
座充的功能似乎只剩下接收作用...
或許這個方法很怪, 但是也比較省事
用完就丟到座充上去, 還需要擔心有沒有充到, 有沒有充飽..(設計不良?).
而且個人覺得很傷電池
舊 2003-12-26, 06:2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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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蓋先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