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認同現在的老師真的很難當.辛苦.責任大.小孩難教.還要面對家長.真的不是人幹的..雖然以前被扁得很慘.但也不認為小孩碰都碰不得是正確的..老師真的辛苦了
但現在只針對個案討論..老師煽學生巴掌加罰跪在先..對我而言以前老師怎樣扁我都無所謂.但我真的很不能接受煽巴掌..那種受屈辱的感覺是會跟著人一輩子的.被打過的都知道..
再者像我先前說的..老師當然可以告學生我很支持...但在這個案中.合適嗎?案發當時小孩只有''四年級''.大家都當過9歲的小孩..你懂什麼是法律.怎樣會被告嗎?被打耳光會真心感激老師的教誨嗎?
再來學生不是當面辱罵老師.而是私下發洩被同學舉發..這種事誰沒做過..沒被告只是運氣好沒被耙子耙.和沒遇到這個老師罷了..不然我可能要賠幾億了.該生真的就是人格缺陷.沒教養嗎?至少他知道再不爽也不能頂撞老師.只能私下發洩.這對一個孩子來說還不夠嗎?我反而覺得比較有問題的是當耙子的人..
老師被學校處分.表示他做錯在先.而且是他一再告上法庭才鬧到學校知道被處分..搞大的是那老師而非家長..用錯誤的方式體罰小孩.又不准小孩''私下''不爽.實在有點難..家長第一時間表示歉意.又願意在法庭當眾道歉一次..這樣還不接受.還要一百萬..很難啦...

如果家長說的不是事實..那記者要採訪他.他又一直跑..不藉此良機澄清..是有點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