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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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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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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吉他之繩
能夠因為年齡就分出高下嗎?
能夠因為對方的身分就判刑嗎?
法官?


還是請大家就事(這件新聞)論事吧,廣泛的定義當然怎麼說都通,你要告上帝也沒人說不行,現在這件事是:
學生犯錯
老師處罰學生
學生覺得很幹,私下傳紙條辱罵老師
紙條的事被抓耙仔跑去告密
老師一狀告到法院,被告人是小學生
老師開口要告到底,索賠102萬
只因為
小學生私底下對他的評論(我強調私底下)
舊 2003-12-25, 06:20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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