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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文章: 1,371
回覆: 嗯....

我強調的是..
既然現在不能打..為何不能告...
如果學生有太過之處,要告也絕不過分..

不過我也簡單的告訴你. 我現在做人處世運籌帷幄的方式絕對是小時候頭被我老頭打破學到的...(加上母愛的教誨~~~)
不然現在可能在路邊撿東西吃~
by the way,我還談不上運籌帷幄..沒資格講運籌帷幄...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慕凡
那就真是怪了... 美國從很久很久以前開始就是不能打學生的. 就連家長也不能打小孩, 頂多罰站或是不能出門或是沒零用錢. 當然如果雙方要互告(家長/小孩, 老師/學生)也是成立的.

人家老外的孩子長的不是好好的?

台灣以前的教育就是, 在學校被打, 在家也被打, 出去玩可能被打, 當兵也被打, 從小打到大. 搞啥阿? 愛的教育或許有缺失, 但是"打人"就是不可以. 101%不可以.

我簡單的告訴你. 我現在做人處世運籌帷幄的方式絕對不是小時候頭被我老頭打破學到的.

like I said before. If you wanna fight, pick on some one your own size.
__________________
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舊 2003-12-25, 01:50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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