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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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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dfin
我還是認為學生在校犯錯是值得原諒的,除非是什麼天大的過失
如果一個學校不容許學生犯錯,那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老師逃避教育責任,用法律去制裁一個小學生
證明他也沒資格當什麼老師,因為他主動放棄教導學生的權利和義務
老師也是大環境的一部份,罵髒話雖然不是老師教的
但底下出來的學生沒改進,依舊會罵髒話,難道老師還是沒責任嗎
別忘了老師也是”環境”的擴大解釋,誰都別想規避責任
(我倒不認為髒話是什麼錯啦,只是水準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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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
"為人師表要懂的處理問題,容忍及教育....."
"為人師表如此不智及缺乏肚量"
因為起先錯在於學生,
但做老師的卻不懂的處理而變成這種情況....
學生先錯,老師再錯,家長又錯,校方也錯...
事情到了這步田地....
每個人都有責任...........(我沒有呀,我是清白的  )
而學生對老師的教育反抗及不服,
就是問題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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