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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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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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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yyb
學生犯錯老師處罰天經地義......
學生一開始不犯錯,哪來的那麼多事情呀....
學生若不在事後做小動作,哪來的那麼多事情呀....
所以結論是....
父母及環境的錯...........................
(因為那些髒話絕對不是老師教的...)

我還是認為學生在校犯錯是值得原諒的,除非是什麼天大的過失
如果一個學校不容許學生犯錯,那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老師逃避教育責任,用法律去制裁一個小學生
證明他也沒資格當什麼老師,因為他主動放棄教導學生的權利和義務
老師也是大環境的一部份,罵髒話雖然不是老師教的
但底下出來的學生沒改進,依舊會罵髒話,難道老師還是沒責任嗎
別忘了老師也是”環境”的擴大解釋,誰都別想規避責任
(我倒不認為髒話是什麼錯啦,只是水準問題
 
舊 2003-12-25, 10:17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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