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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一種學生都適合用打的..
很多學生容易打出問題來
有些人小學的時候被打跟大學的時候被打心理所承受的感覺是一樣的
打人的老師不覺得怪被打的搞不好會覺得很五味雜陳
之後會做出什麼事大家很難猜的到
有的懷恨十年也說不定
總之教要有教的方法
打只是其中一種很低劣的方法
可以用,但不能一直用
打越多次只顯示這個老師越失去教學的熱忱罷了
老師認為可以打人的理由拿出來檯面講的話
說不定很多人或其他老師會認為因為這理由而打人不合理.
處罰的程度大小太主觀了,老師說怎麼罰就怎麼罰有時會太超過.
普通小體罰還好
有些老師更要不得,用"羞辱"的方法來處罰
在全班面前羞辱你
甚至在全校面前羞辱你..
老師對個別學生口頭上的"刺激"來激起學生正向的動力
都要看人激了,可不能隨便激
更何況是對此學生心理狀態不甚明暸的情況下直接在團體面前羞辱學生..
我覺得不能夠教到恰到好處的方法
就盡量不要用,畢竟老師也不是聖人
處罰學生學生就能品學兼優這種觀念實在要改
以這個事件來講
老師告學生
重點在學生為什麼會寫紙條
除了打掃後要回教室這事情沒宣導好之外
處罰不當是很大的原因
要讓學生知道打掃後要回教室這事情的重要性應該還有更好的方法
而不是做錯任何事就罰站打耳光外加跪在校園裡
今天就算寫紙條這件事沒發生
難保以後哪一天學生不會做出更嚴重的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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