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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您的住址: 台中市位台灣中部,舊名「大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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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一本道
要是在國外..不用懷疑第二天該分店一定會收到律師信
麥當勞可是肥羊嘞!聽以前老師說過有人駕駛中食用漢堡.結果發生車禍
後來去告麥當勞沒有明確表示駕駛中勿食用餐點..哈..這種鳥理由也可以拿來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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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外國是律師可以領到賠償費的好幾%,當然要認真找有無好康的案子,像是美國有位婦女因為常常吃麥當勞的高熱量食品吃到高血壓一些心血管疾病,就告麥當勞,難道那位婦女竹不知道麥當勞很多都是高熱量食品嗎?所以後來麥當勞怕有人發生類似案件於是開始供應低熱量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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