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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c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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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15
有跟店長及當初售貨店員三方對質過嗎..
如果有..店長還堅持..
小弟覺得您可能真的要認賠了..

準備將該店列入拒絕往來店家..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osray
就是店長這樣說的要「換貨金額」這種事情,所以才給的,也不知道他是怎麼算這筆錢的,算一算就是要多給他200元就是了,而當時那個店員,還沒有告知有這個項目的金額,才覺得被騙的感覺。
 
舊 2003-12-22, 05:53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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