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信件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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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這封信拜託您轉寄好嗎 ?
10/5星期五早晨約莫6:30左右,一名南山高中一年級的女
學生早上出門上學時,不幸在中和市連城路員山路口 (近7-11聯心門市)
被307公車擦撞,因肋骨斷裂造成內出血而過逝,剛上高一擁有美好前景的年輕
生 命,卻因此逝去,實令人動容。
307公車司機卻疑似蓄意湮滅證據 (1.沒有留下半名乘客 作證
2.疑有延誤送醫及搬動傷者),現誠懇徵求任何目擊第一時間的目擊者,以確認肇 事
責任,(司機聲稱是女學生衝出馬路才被轉彎的公車撞上),謝謝您的幫助!
※ 有任何消息請致電南山高中教官室 TEL:22453000 轉 214或215
謝謝!
----------以上是郵件內容---------------
因為沒有註明是哪一年,所以,查了一下, 10/5星期五是在2001年才出現,
2年前的郵件,現在還在轉寄,真是奇怪呢!
後來,自己上骨狗狗查"連城路 員山路 南山高中",
發現
http://www.doi.tcg.gov.tw/forum_con...no=1&msgno=2026
問題已解決了,為什麼還有人都不查證一下才轉寄呢?
這樣一來,南山高中教官室不被煩死才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