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天才
不好意思喔~~
我沒在工作的......
店家"直接"動手打人?
我看到的陳述文章就是奧客錯在先......
店家不能有買賣的個性,消費者就能在人家店面耍個性嗎?這什麼歪理......
我身為消費者,也從沒這樣做過......凡事好好談,什麼都好商量~
國人不知道是何時開始有"消費者最大"的觀念的...不給退就是店家不對,東西買貴也是店家不對,最好什麼都是店家不對......就是很多消費者有這種觀念,所以奧店會越來越多,因為奧客越來越多......如此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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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說的並不全然有道理,但也有不無道理部分!
1.試想一般消費者多半不會進去店裡就把東西摔到別人的面前,但可能是在先前
談判過程中,店家部分"用詞與態度"已經悄悄激怒消費者而不自知,並且不斷否
定消費者提出的要求(並不是店家不拒絕消費者的請求,問題在於店家是委婉拒絕
或堅定的拒絕態度呢?當消費者為了本次消費行為需再花費來回一趟所花的時間
與金錢成本,加上多跑一趟是因為暇疵產品,心中或多或少都會有不滿的態度產生
了),消費者會覺得 只有更誇張的動作與行為才能爭取到自己的權益或引起店家的
重視,因此推論假設店家一開始提供的是良好的產品那後面的事情不就都不會
發生了嗎?一般店家只想到退貨所產生的成本,不願意退錢,旦往往未顧及到就算消
費者拿到全額退費還是損失時間與金錢的成本,店家若能用更委婉的態度來表示不
能退費或者給予點優惠以示對消費者的尊重,消費者多半也都能給予正面的反應!
照你的說法因為"澳客"讓店家生氣,變"澳店".但要不是"澳店"賣的是"暇疵產品",
"澳客"也不會出現吧!那算起來應是"澳店"的錯吧
2."消費者最大"的觀念是從國外傳進來的,從整體國家角度來看,當別的國家能我們不
能時,我們整體就是比別人弱,從別的國家來看就叫做"落後",我想每個人都希望這個國
家能更好吧!提倡商家的品質,消費者與店家都有責任!Organizational Theory書中
也提到'在廠商激烈競爭中,消費者是稀少性資 源,是廠商極力爭取的資源,從這個角度
看消費者算不算最大呢?我不知道,並竟每個人的認知能力不一樣,所以是'澳客製造澳
店',還是"澳店製造澳客呢",至少這件事是"澳店製造澳客"
3."我身為消費者,也從沒這樣做過......凡事好好談,什麼都好商量"..這一點給予高
度肯定,雙方若能好好講那事情必能完美的解決,問題是假設店家最後是用人多欺負人
誰的方法,試想店家一開始的態度會好嗎?至少從"店家代表"者的回應中,看的出來態
度滿"do penis",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