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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obart
這種似是而非的論調還真是有一套
竟然將重點放在消費者的態度上
這就是台灣可悲的地方,法律不是保護弱者的
奧客又怎樣,沒聽說過遇到奧客,店家有權扁人這條法律
客人摔片子,影響你做生意,你不爽可以去告他啊
直接動手打人就是不對,憑什麼質疑消費者的態度
還說什麼如果沒有丟片子的話.........,把自己的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
我看是奧店才對吧,你是哪一家的說來聽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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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喔~~
我沒在工作的......
店家"直接"動手打人?
我看到的陳述文章就是奧客錯在先......
店家不能有買賣的個性,消費者就能在人家店面耍個性嗎?這什麼歪理......
我身為消費者,也從沒這樣做過......凡事好好談,什麼都好商量~
國人不知道是何時開始有"消費者最大"的觀念的...不給退就是店家不對,東西買貴也是店家不對,最好什麼都是店家不對......就是很多消費者有這種觀念,所以奧店會越來越多,因為奧客越來越多......如此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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