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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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dwight1116
唉
我想這種事是不需要理由的吧
現實生活中的我
大概可以預知自己是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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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
如果您覺得對方真的是您的最愛~
就放手去追求吧~
不要到失去時才在傷心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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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買拒用拒消費名單(陸續增加中)~
APPLE, BENQ, HTC, NVIDIA, PATRIOT, 統一財團, 頂新財團, 遠東財團, 遠雄財團, 和泰財團, 中信財團, 富邦財團, 日勝生財團, 技嘉, 創見, 勝創, 新禾, 光陽, 三陽, GOGORO
拒絕加入拒捐拒信拒前往名單(陸續增加中)~
慈濟大愛財團, 佛光山, XX禪寺, 未知國名之島的紅十字會, 未知國名之島各級政府善款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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