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angps
問題不在環境,問題在於作品的水準!!!!
水準的界定在於拍片者的客戶層設定
我拿一部艱澀難懂的超級文化藝術片要打兒童或家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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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除了作品的水準外,「明星制」也很重要,很懷念純粹電影明星的時代-許不了、孫越、方正、柯俊雄...
我覺得在西方國家,尤其美國的影、歌、視明星,工作幾乎平行,很少交集,電影的層級最高、其次為歌唱,最後才是電視,香港也差不多,可是在台灣,出唱片卻成為每個想成為明星的人的終極目標,電影只是增加曝光的機會,電視則是製造知名度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