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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COME FROM 嘉義
文章: 318
我向那位”朋友”說明了我東西被毀損的事情之後,他也是請我叫警察

而當警察走了之後,我本來以為事情應該就快結束了

我徹頭徹尾地錯了,在警察走了之後他們才想真正地”解決”

他們開始擺出一副”老子今天就是要玩死你,貨不用想退也不用想拿回去
話隨你怎麼說,反正我們就是兩、三個人要你低頭認錯!”

我向他們說明了那兩片的價錢之後,當然就是如同我上面說的,理都不想理
只說”你拿片子丟我們的人,你想怎麼解決!”

我的東西?對他們來說根本跟個屁一樣,他們提都不提。

後來我發覺跟他們說道理要求賠償根本像要狗學貓叫一樣困難,我就說
”那就這樣,東西我也不用你們賠,遇到你們算我倒楣!”
隨即想要轉身離開

但馬上就被那位”貿易商”大叫”你不要跑!你有種不要跑!”
然後被兩位店員扯斷包包後,一人用他的左手臂勒住我的脖子
另一位則抓住我外套手臂的部份

當時我只覺得呼吸困難,情急之下咬了對方手臂
迫使對方放開手臂,但是另一位仍然抓住我的袖子
當時我只扯開我的右手,左手仍然被對方抓住
而且對方極度囂張,右手抓著我的袖子,左手指著他自己的臉
說著”打我這邊呀!打我這邊呀!”
還好我當時知道他們想惹火我,然後辦我,所以,自顧自地扭脫
但是我看到另外一位放開勒住我脖子的店員從現在抓住我袖子的店員背後走過來
情急之下只好大叫搶劫,引起路人圍觀,迫使他們放開我。

一放開之後我見他們的”朋友”在說些什麼”…馬上過來!”
我就馬上報警處理,請警察再度過來處理

很好樣的警察,我報警請警察來處理,還被警察罵
說什麼你以為警察都很閒的嗎!

最好是我很想請警察來,要是砍人不用坐牢,我早就在店裡砍了他們的店員
還請你們過來?馬的浪費納稅人的錢

後來我當然是藉著警察的保護脫身,然後到了局裡備案。

反正不要說去那邊買東西了,我連考慮都不會考慮到那間店的存在
這種惡行誰敢再去消費!
-------------------------------------------------------------------完

看完之後發覺...這真是繼京典後又一經典作阿!!
暴力作!
 
舊 2003-12-17, 02:32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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