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92年11月30日至竹北竹茂店以USB隨身碟數位沖洗4X6相片共計31張,於92年12月04日取件,收費細項為:一般軟片31張新台幣124元,另收一般軟片沖洗費新台幣70元。
稍具電腦知識者應該都知道,USB隨身碟應視如光碟沖印,應不需經過軟片沖洗過程,經本人質疑「一般軟片沖洗費」後,該店店長於92年12月05日電話回覆,告知USB隨身碟需經轉換才能沖印,所以必須收取「一般軟片沖洗費」!此一說法實在無法令人信服,甚至有點荒謬!
之後投書去Agfa(
[email protected])與萊爾富 (
[email protected])的客服信箱詢問,但是經過一週,連續發信三次,都沒有任何回音,實在令人感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