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個人跑單~會留下常用E-MAIL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如果是經紀公司的人馬~更不可能留下關於她的聯絡方式!就連廠商都不見得有!(以前派MODEL出去~大多由經紀人跟廠商做聯繫~廠商大多只有該位MODEL的一些基本資料而已(身高/體重/三圍以及資料照)~有些名字都不是給真名!)
若是要找她外拍~找她的經紀人最快!
不得與廠商私下聯繫~以及與演出時間不得與任何人留下通訊方式~這都是合約裡都有提及與限制的!這些都是屬於MODEL保護合約裡會提及的事情!
個人就是從事MODEL經紀業起家(好久了~10年前)的!
要把SG(或是MODEL)~一般表演觀賞觀眾的成功機率會小了點~不然去開家公司~直接以廠商身分做有可能!或是該位SG是你的同學或是朋友的朋友而認識再轉介紹!不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