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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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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抓了份早報,走進浴室,很不耐煩的回頭說:「查某人(女人的意思),吵死!透早就吵!」
碰一聲,把門關上。
婆婆重新淘米,鍋盤撞擊得特別刺耳。你大概坐在馬桶上,一邊看武俠連載。
小叔揉著睡眼出來,問我昨天的球衣洗了沒有,他今天要穿。
我壓住翻騰的情緒,走到後院,隔壁阿慶的妻挺著很大的肚子,正在晾衣服。
不,我並沒有生氣,真的不生氣。只是站在那裡看著阿慶的妻很艱難的彎腰取衣,那一刻,
我突然異外的清楚的,從遠方看著自己這個「查某人」───
三年來,清早第一件事是為你泡一杯熱茶,放在床頭,讓你醒過來。
你穿衣服的時候,我去作早點,順便把小叔叫醒。伺候你們吃完早餐,你騎機車到鎮公所上班,
我走路到學校。
放學回來,作晚飯,聽歌仔戲,洗碗筷,改作業,洗衣服,拖地板,然後****,熄燈,睡覺,
等第二個清晨為你泡杯熱茶、叫醒小叔、作早飯……
然後你坐在馬桶上,很不勝其煩的說: 「查某人,吵死!透早就吵!」
「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就是這麼回事嗎?
我不是若男,也沒有興趣作女強人;可是,親愛的,我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我覺得這麼空虛?
好像聲嘶力竭的扮演一個角色,而台下一片噓聲;好像做任何事情,都是我份內的責任,這個「份」,
就是妻子、媳婦、大嫂,總而言之,作為一個「女人」的份。
我,就是一個女人;女人,就該做這些事,過這樣的日子。
這是命!
我很迷惑。你上了一天班回來,筋疲力盡,覺得作丈夫的有權利享受一下妻子
的伺候,但是,別忘了做妻子的我也上了一天課,也覺得筋疲力盡,為什麼就必須挑起另一個全天候的、
「份內」的工作?為什麼我就永遠沒有「下班」的時候?
並不是我不情願服侍你,我非常願意,可是,親愛的,你知不知道,
我並不是因為要履行女人命定的義務才為你泡一杯香茶,實在是因為我愛你──
愛你熟睡時如嬰兒的眉眼,愛當年吟詩淋雨的浪漫,愛你是我將白頭共老的人──所以服侍你。
如果你把我當作一個和你平等的、純粹而完整的「人」看待,你或許會滿懷珍愛的接過那杯冒著綠萍的茶,
感謝我的慇勤。
可是,你把我當「查某人」看,所以無論做什麼,都是「份」內的事。
結了婚,戴上「女人」這個模子之後,連看書、淋雨、唸詩、到河邊散步、幻想,都變成「份」外的事了。
..................
我變成一隻蝸牛,身上鎖著一個巨大的殼,怎麼鑽都鑽不出去。
這畢竟是怎麼回事呢?難道作為女人的同時,我不能也是一個自尊自主的「人」?
難道一定要與男人爭強鬥勝,比男人更「男人」,才能得到尊重與自由?
我可不可能一方面以女性的溫柔愛你,一方面,你又了解我對你的愛並不是「查某人」份內的事,
因此而珍惜我的種種情意?
說的更明白一點,親愛的,你能不能了解,我為你所作的一切──燒飯、洗衣、拿拖鞋──
都不是我身為女人的「義務」,而是身為愛人的「權利」?
一切都只為了愛?!
比作「女人」更重要的,是作一個純粹完整的「人」──你懂嗎?願意懂嗎?
連海口的漁火都滅了。我已經走到一條路的盡頭,只盼你願意陪我轉到那條足跡較稀的叉路上去。
回頭,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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