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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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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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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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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唉..都說看不懂可以問沒關係.這個部份在我此篇的第一po寫的很清楚.你不願看總不能怪我吧.
a:唉..都說看不懂可以問沒關係.這個部份在我此篇的第一po寫的很清楚.你不願看總不能怪我吧.對..我會認為他後來不對的原因就是有你說的情況.請問你看懂了嗎?
a:有個"假設"二字.閣下不會看不到吧.
a:所謂對.是指他有問的權利.好比說第一次.但一而在再而三的這樣問.就不太對了.請問你懂了嗎?好比一罪犯..他就已被判刑.但他依然要求上訴要求再審.請問他錯了嗎?當然沒錯啊!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除非法官在宣判時..有明宣"不得要求上訴").也同樣在我此篇的第一po有類似的東西.好比我說並無版規規定"不准問".如果不希望人家問..可以在版規加上相應條例.沒人說不行哦.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道理相信你我都知道的.
a:看不懂可以問沒關係.第二po的最後一句叫做"沒興趣請當耳邊風".


看懂了又怎麼樣沒看懂又怎麼樣..
他有權力
沒錯
但站長也有權力不理
然後他就可以一直的鬧?

板規只是大概的寫出來而已
你要站大來管站還是寫本六法全書來管理這裡?
還有.. 這邊不是法院或是警察局..
很多網路上的討論區也都是規矩寫的很簡單而已
因為希望大家都很自愛.. 如果有人不肯自愛點.. 那也沒辦法







我係awong.
為什麼沒有?當然有這個權利啊!除非板規載明沒有.不然你有看過警察拘補人不用給理由不用給逮捕令不用宣讀被逮捕的權利嗎?你有看過法官判刑後不宣讀的嗎?不給原因的嗎?

既然閣下提到這個.就來回味往事一下.在我印象所及(可能之前還有.但我不知道!)最早請問原因跟要求復權的就是吉他之繩兄.被停權的是酒家女莉亞.當時也沒見其發表意見的網友被停.是板規有變更?還是因為跟發言者的"關係"不同?所以一樣的事會有不同標準的存在?

我個人認為樓主本來是對的.樓主有這個要求的權利.但站長就是不答.那我們沒辦法.可是樓主一而再 再而三的要求'提問.反倒是對變成不對了.理直可以!但氣壯就不好了.

應該跟我學啊.我被停權後也幫自己問過原因.站長不回.那也就只好算啦.不然怎麼辦?




既然你那麼愛回到你說的
回就回..




為什麼沒有?當然有這個權利啊!除非板規載明沒有.不然你有看過警察拘補人不用給理由不用給逮捕令不用宣讀被逮捕的權利嗎?你有看過法官判刑後不宣讀的嗎?不給原因的嗎?


今天PCDVD是什麼地方?
地方法院?
還是警察局?

早就說過了
今天大家沒付錢 什麼要求都免了吧
站大他做他認為他該做的..


就說過不要拿現實生活中的事情來比較了
啥民主...
今天可不是說PCDVD不民主..
我上面也說過了
PCDVD的幫手沒幾個
什麼事情都來找站長
站長當然選他認為他該做的事情去做而已
他不是孫悟空 不會變那麼多個站長出來的


當然有這個權利啊!除非板規載明沒有

你當PCDVD是什麼地方?
地方法院?
警察局?
有本六法全書在那邊?
把全部的法律都寫出來給你看??

那很好
既然他那麼愛爭
為何不乾脆請律師來呢..?
要說到警察法院... 律師在那裡呢?
大家也只是陪審團觀眾而已
站長就一個人而已
你要他扮演多少個角色??

等那天PCDVD變成會員付錢的時候
再回來爭吧



既然閣下提到這個.就來回味往事一下.在我印象所及(可能之前還有.但我不知道!)最早請問原因跟要求復權的就是吉他之繩兄.被停權的是酒家女莉亞.當時也沒見其發表意見的網友被停.是板規有變更?還是因為跟發言者的"關係"不同?所以一樣的事會有不同標準的存在?

這篇我看過
奇怪
PCDVD是公家的還是私人的...?
請搞清楚再發問
你既然來這裡有點時間的人了
也應該知道站大根本不常回這樣的問題的..
或許應該說
根本不會回的



我個人認為樓主本來是對的.樓主有這個要求的權利.但站長就是不答.那我們沒辦法.可是樓主一而再 再而三的要求'提問.反倒是對變成不對了.理直可以!但氣壯就不好了.

應該跟我學啊.我被停權後也幫自己問過原因.站長不回.那也就只好算啦.不然怎麼辦?

每停一次權就要回一次??
一天停一百個人就要回一百次..?
其它事情吃飯睡覺都不用了?


上面說過了
有付錢才是老大..
今天大家都沒付錢
雖然PCDVD是免費的資源
很簡單啊 不高興就不要來啊
何必跟自己過不去?
還跟大家過不去?
     
      
舊 2003-11-21, 08:15 P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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