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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m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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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剿紫基地
文章: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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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DavidCh
奉獻多者所在多有
然卻不是人為的規定可以限制的
這件事如果那麼重要,為什麼沒有出現在十戒裡啊?
福音裡也說"如果你的眼使你犯罪,挖出他來,帶著一隻眼進入天堂比雙眼進全被投在地獄裡好"
你怎麼不來說說這句話?
身為教友該有的規範,僅止於信仰的範疇
收入等這些塵世的事情,應該讓他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
怎麼可以混為一談作為"基督徒"的定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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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間教會會有明文規定十一奉獻...
神給人的誡命也不只十誡,十誡中沒有十一奉獻,並不代表不重要。




關於聖經,建議你看一下舊約部分,出埃及那邊不錯,看看是不是人類無條件的被寬恕
沒有對等的付出何來寬恕
你們犯錯都不用告解惑發上等痛悔,唱唱歌摸摸頭阿門兩聲就沒有事情了嗎?
不好意思,至少我周為認識的基督徒連同一位牧師都給我這樣的感覺


先前有提到上帝的愛當然不是無條件的愛∼
即使你領受救恩,但最終的審判決不僅於審判你信不信主而已,而是再次檢視你世上的一切作為....
犯錯當然是透過禱告向神認錯,請求神赦免阿...
舊 2003-11-20, 12:03 AM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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