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adAgent
(1)
異=不同,可是在基督教"耶和華是唯一真神"的觀點之下,既然已經沒有其他的主神,那還能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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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覺得是什麼您又不在意!
您覺得是什麼就是什麼啦!
引用:
(2)
審判的權柄不在基督徒手上?但是你們總該知道審判的律法吧?
例如:"預謀殺人"在刑法明定是唯一死刑,結果有人罪證確鑿的預謀殺人,
問你他是不是該處死,你回答:『死刑是由法官判定的,所以我無法回答。』可是法官也是依照制定的法律來審判,不是嗎?
難道法官是根據當時的喜好來決定嗎?
基督教徒的最基本就是要堅信上帝,相信基督所說的一切話,
所以應該基督徒都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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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有被老婆審判過嗎?為何急著要被審判.....

聖經又不止是律法書,基督徒也不是法官,就這樣.....

基督徒的最基本就是要相信聖經,就這樣.....
這樣暸解了嗎?當然不暸解,因為您跟本就是不信,當然說什麼也沒用......